為保護學生視力,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,防止學生沉迷網絡和游戲,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(fā)展,現根據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廳函〔2021〕3號)要求,結合我校實際情況,特制定《六安皋城中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》,請全體同學認真遵守。
1.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,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允許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。
2.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,須經學生家長同意、書面提出申請,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(班主任)統一保管,禁止帶入課堂。
3.在校期間,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或學生需要找家長的,可以通過班主任手機或辦公室電話聯系。
4.不按時上交手機的學生由班主任酌情進行批評教育。
5.任課老師發(fā)現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手機,有權將學生手機收交至班主任處;班主任發(fā)現本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,有權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并及時聯系家長,交由學生家長管理。
6.政教處、年級部將不定期開展關于學生攜帶手機的檢查活動,對發(fā)現攜帶手機的學生,交由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。同時,通知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進行有效管理。
政教處
2021年2月22日